根据《宁夏大学博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宁大校发〔2022〕112号)《宁夏大学林业与草业学院草学学位点博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资格认定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初审、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草学博士学位点审核、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26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宁夏大学林业与草业学院草学学位点博士生导师选聘及招生资格认定细则(试行)》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农林与生态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51-2061881
邮箱:ndnxy203@163.com
宁夏大学农林与生态学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