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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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与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坚持综合评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2025年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由学部部长、学院院长、书记和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分别组成葡萄酒与园艺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

2.学院以一级学科、专业及领域方向、复试人数随机组成若干综合复 试小组,依据《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负责本组复试工 作的组织和实施。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 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1名,负责复试的各个环节;秘书1-2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接收计划

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学生进行复试。最终接收人数按照各专业、领域方向、研究方向的推免名额确定。在同一级学科学位点和同一专业硕士学位点下,各专业、领域方向之间的推免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1)园艺学专业硕士(全日制)领域,按考生报考志愿参加相应方向学科组的复试。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相关规定,园艺学领域(全日制)3个方向拟接收推免生名额共为1人。

(2)农艺与种业专业硕士(全日制)领域,按考生报考志愿参加相应方向学科组的复试。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相关规定,农艺与种业(全日制)2个方向拟接收推免生名额为2人。

上述各专业领域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按报考志愿相应方向排名,超过拟接收推免生名额的方向可选择调剂到有缺额的方向。最终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意愿、方向拟录取名额、最终成绩排名确定。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 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1.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3)外语水平成绩单;

(4)获奖证书;

(5)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

(6)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7)学院通知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开始前,学院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的照片一致,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

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4.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审查

考生在确定拟接收后进行体检,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

根据《宁夏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5 年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能力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3.复试时间:2025年10月14

4.复试地点:宁夏大学朔方校区葡萄酒与园艺学院227会议

5.复试形式见《宁夏大学农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其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成绩计算

(1)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部填写《2025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公示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或本科毕业证,或受处分;

(3)体检不合格。

2.接收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接收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3.各复试小组承担接收工作的责任,对该复试小组考生的复试接收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就复试相关事宜提出的质疑,由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4.各专业复试全过程现场录音、录像。

七、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和学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将投诉和申诉及时上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复试期间,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做到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的监督、抽检等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院咨询电话: 0951-2061893

监督投诉电话: 0951-2061682


宁夏大学葡萄酒与园艺学院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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